原创 | 刘丛:股东去世后,继承人该如何继承公司股权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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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26-05-20
来源:盈科律师事务所
近年来,因企业家意外离世未留遗嘱引发的股权继承纠纷、公司控制权争夺案件频发,家族内斗、股东反目时有发生,甚至导致企业分崩离析。
股权继承涉及遗产分配与股东资格确认等多重法律关系,受《民法典》继承编、《公司法》调整,具有跨部门法特征。
本文重点分析企业家意外离世未留遗嘱的情况下,继承人如何继承股权及相关法律要点,为继承人维护权益、企业平稳过渡提供参考。
作者:刘丛,盈科北京律师
一、案例回顾
2020年12月,游族网络董事长林奇意外离世且未留遗嘱,其持有的公司23.99%股权(价值数十亿)需按法定继承处理。
初期确定由其三名未成年子女继承,实控人变更为子女母亲许芬芬;后因林奇非婚生子主张继承权,部分股权被法院冻结,最终各方达成和解,股权冻结解除。
二、律师说法
1.股权能否继承?
核心看“章程约定+法律规定”:
股权兼具财产权(分红、财产分配等)和身份权(表决权、知情权等)双重属性,根据法律规定,自然人股东死亡后,其合法继承人原则上可以继承股东资格,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若公司章程有特殊约定,可限制股东资格继承,但不能剥夺继承人的财产权益(如股权折价款、分红)。
2.无遗嘱情形下的法定继承规则:
企业家意外离世未留下遗嘱,股权继承直接按法定继承执行,无遗嘱或遗嘱无效的,第一顺序继承人(配偶、子女、父母)享有同等继承权,出嫁女儿、非婚生子女、养子女等均在继承范围内,任何继承人不得剥夺他人的合法继承权利。
多个第一顺序继承人需协商股权分割,协商不成可通过调解或诉讼解决;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的,由第二顺序继承人(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)继承。
3.特殊人群的继承限制:
公务员、现役军人等特殊职业主体,因不能从事商业经营活动,即便公司章程无限制,也无法继承股东资格,仅能继承股权对应的财产价值(如折价款、分红)。
三、律师建议
如果遇到企业家(被继承人)意外离世,应该如何继承股权呢?
第一步:前期准备
1. 核查公司章程,明确股权继承是否有特殊限制(如回购、需其他股东同意)。
2. 按法定继承梳理第一顺序继承人,确认身份及是否有放弃继承的情况,协商股权分割方式。
3. 准备核心材料:股东死亡证明、法定继承证明、继承人身份证、公司相关材料;隐名股东需额外准备确权材料。
基础证明:股东死亡证明(医院死亡医学证明、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均可);
继承证明:经公证的遗嘱(无公证遗嘱需准备法院确认效力的相关材料)、法定继承证明(亲属关系证明、所有继承人签字的继承协议);
身份材料: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公司相关材料:公司章程、股东名册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、股东会决议(若章程要求其他股东同意);
特殊材料:隐名股东需额外准备《股权代持协议》、出资凭证、分红记录等确权材料。
第二步:分类型办理继承手续
按公司及股东类型简化办理,核心流程如下:
1. 有限责任公司
无特殊约定:提交申请及材料→股东会确认→更新股东名册→办理工商变更。
有特殊约定:按章程要求取得股东同意或签订回购协议,完成相应手续。
2. 股份有限公司
普通股东:无需工商变更,完成线上备案即可;
发起人股东:按法定规则继承,需继承资格的办理备案。
3. 隐名股东
先提交材料确权,再按其他股东意见办理显名或领取财产权益。
第三步:后续收尾
1. 确认股东信息更新无误;
2. 若股权有瑕疵,及时履行相应义务,待质押/冻结解除后,行使完整股东权利;
3. 多个继承人共同继承的,明确各自持股比例,签订相关协议,避免后续纠纷。
作者简介
刘丛 律师
刘丛,毕业于山东大学,现为盈科北京专职律师,2016年至今已拥有10年法律服务经验。刘律师具备案件纠纷解决、企业风控合规及专业研究能力等多重核心优势。擅长领域:专注民商事全领域法律服务,精通合同纠纷、公司案件、劳动争议、离婚与家事继承纠纷、交通事故、人身损害赔偿、商事仲裁,擅长企业合规体系搭建及常年法律顾问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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